菲社网专讯:税务局(BIR)最近做出了一项决定,将针对在线商家实施的1%预扣税的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7月14日。这一决策主要是为了给电子市场运营商和数字金融服务提供商更多的准备时间,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税收规定。
原本,这项预扣税的实施截止日期定于2024年4月14日。但税务局考虑到电子市场运营商可能面临适应这些新规定的挑战,决定将实施日期推迟。根据最新的收入条例第16-2023号,电子平台需要对商户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总额的一半征收1%的预扣税。
税务局局长强调,推迟实施日期的目的是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有充分的时间来适应这些变化,从而保障税收政策的平稳实施。这一调整对于那些需要在其系统中集成新税务处理功能的电子市场运营商来说,提供了宝贵的时间窗口,使他们能够确保所有流程符合新的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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